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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欢迎参加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海南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全力支持。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飞,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孟鑫耀。首先,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背景情况。
刘联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很谢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的背景情况向大家做个说明。
首先是怎么回事我们要出台这样的一部《办法》。从国家层面说,在2013年的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在这个方案里面就提出了要推动建筑工业化,积极地推进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者采用菜单式的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在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所以推进全装修绿色建筑和工业化装配式装修是大势所趋,也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为提升住宅的品质,从省级层面上来说,也还是为了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保证房屋的质量安全,在2017年5月份,经过省政府同意,我们印发了《海南省商品房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从2017年7月1日以后,我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工程全面施行全装修,我省的房地产市场郑重进入全装修的时代。当时为了做好全装修的工作,我们在比较短的时间里面,大概也就是半年的时间,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这里面包括了对设计的要求、对验收的要求、对污染控制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这个是指导设计单位的;《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要点》,这是给图审机构用的;《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这个是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把关的;《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污染控制作业规程》,因为我们海南生态环境非常好,我们的住宅必须是绿色住宅、健康住宅,所以我们专门制定了污染控制作业规程,加上当时修订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规范文件配套起来之后,明确了全装修质量的要求,和住宅的使用说明,规范了全装修住宅质量,应该说这些管理办法,加相关的技术标准,这一系列都为我们省17年开始推进全装修打下了良好基础。从2017年到2019年全省全装修住宅工程建设量逐年递增,这个上涨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同时涉及到全装修质量房屋问题的投诉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去年,随着慢慢的变多全装修住宅交付,渗漏的问题、开裂的问题、空鼓的问题、材料的品质等等的相关投诉慢慢的变成了了一个热点,引起社会和我们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那么在此阶段,我们感觉到必须要逐步加强管理。所以我们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门分析、归纳、总结。针对性研究制定了系统、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这个管理办法就是我们今天介绍的《办法》。它从分户验收程序、装修材料透明化、质量监督等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提出相关要求、细化的要求,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将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可以这么说,我们要解决这些涉及到全装修的质量管理问题,这个管理办法和17年发布的全装修管理办法,还有包括之前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配套管理规范性文件体系,从本质上为了解决当前商品房全装修交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真正把全装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针对性解决目前市场投诉发生的问题。
接下来介绍为起草办法我们所做的工作。为了起草好《办法》,我们厅派出相关的人员前往南京、厦门等地考察调研,结合先进城市的做法和海南的实际情况,在2019年11月形成《办法》的初稿,先后召开两次讨论会,2019年12月12日召开全省监督系统内部讨论会,相关市县质监站和相关责任人员一起参加了讨论;12月24日,我们又专门邀请参建各方相关人员组织专题研讨,对初稿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然后,在今年的1月20日,面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为期2周征求意见。到今年的3月5日-31日,又到各市县开展全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的调研,面向各建设单位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维保热点调研,从质量投诉、维保热点和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分类统计和汇总。采取了书面调查、上门听取汇报、电话访谈、查资料、奔现场等多种形式。同时,我们也将《办法(征求意见稿)》用在了多个全装修住宅项目中进行试点。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调研和试点的情况,我们组织专人认真进行研究,广泛吸收和采纳各方合理意见,对《办法》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直到最后形成了我们现在正式发布的《办法》。
第一方面,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通过分户验收,尤其是全装修的分户验收。一户一户的验,不是整栋楼进行竣工验收,而是每一套房子都要进去一户一户得验,包括对外面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因为我们现在看很多公共部位装修完后也出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分户验收不是只管户内,户外的公共部分就不管了,这里也管了的。我们通过一户一户的验,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这样就可以比较务实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办法》明确市县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市县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分户验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这个办法里面,我们明确在分户验收工作中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这是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给市县监督机构和监管人员形成一个压力。
第二方面是倒逼各个参建单位来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分户验收的管理制度。在这里面建设单位不能只管整个建筑主体有没有问题,每一户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对全装修的质量负首要责任,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各负其责。同时我们在办法里也很明确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也就是说在竣工验收之前增加了分户验收的这一道环节。分户验收过不了,竣工验收就不要弄了。这就使得在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得把分户验收质量抓好。我们现在就是要搞分户验收,一户一户搞明白,这里面实际是有很多考虑的,比如设计,在分户验收里面,我们对于设计单位做了特别的强调,为什么呢?主要的基于两个考虑,第一,是17年出台全装修管理办法的时候,已经非常明确,我们这个全装修不是两张皮的全装修,而是一体化的全装修,我们强调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全装修,所以这个设计单位参加分户验收,也是为了落实设计施工一体化到底有没有达到设计原来的要求。第二,我们国家现在推行的建筑师负责制。以后对设计师和建筑师赋予更大责任,设计师不认可你最后做出来的产品质量也不能够那么容易过关。所以这里面我们都做了比较多的考虑在里面。
第三方面,我们执行“样板先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全装修使用的物品、物料、设备要与样板房一致。对样板房户型我们引导要有各种风格各种档次,主要材料的变更,包括样板房保留时间我们做了规定,要样板先行,使得后面施工也能够按照样板的要求来做。通过样板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方可展开施工,也可以说样板也是一个依据。我们甚至把样板相关完工图,也纳入了相关竣工资料里面。
第四方面,在全装修住宅工程里面,也就是在装修施工前,制定一个交接验收方案。我们都知道,土建与装修施工有可能是不同单位完成,因为我们在17年全装修管理办法里面很明确,谁来施工呢?只有两种情况搞全装修:一种总包单位自己干,总包单位,比如我是房建一级总承包单位,或者是二级总承包单位,你作为总承包单位就覆盖了装修;第二种是必须请专业装修公司去干。这个装修公司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否则是不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土建是总包单位做完,装修可能是另外一个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做完。我们为了防止施工脱节及工序间的交接存在漏洞,专门规定了交接验收要求,也就是装修之前对土建完成的,包括屋面、地面、墙体、管道、渗漏等等进行核查,交接验收,做好记录,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交接验收划清了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方面,也是《办法》的一个非常大的特色,我们大力倡导装配式内装修。大家可以看到在17年的《办法》里面我们也强调了绿色装配式概念,包括专门制定了污染控制规程。在这个《办法》里面,为了进一步落实设计施工一体化,实施标准化的设计、工厂化的生产、装配化的施工,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提升建造效率,按照装配式建造的要求,我们引导要采取装配化的装修、装配式内装修。要采用绿色、环保、防火、阻拦的材料物品和设备,要确保室内空气质量,严禁室内空气质量超标。我们都知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装配式建筑,现在已经把在全省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三区一中心”,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的标志性工程。前天,我陪同沈省长去定安调研新竹装配式生产基地,沈省长专门再次强调对装配式建筑的大力推广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装配式建筑可以减少建筑垃圾,实行绿色建造,这是大家公认的。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是密不可分的,在我们国家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里面装修是装配式建筑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所以,我们只有大力推进装配式内装修才能顺利推进装配式建筑。可以这么说,装配式建筑在海南能不能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与全装修住宅装配式装修做得怎么样。因为装配式建筑绝对不是仅仅一个骨架做装配式那么简单,不是建筑主体结构做装配式就行了。我们打个比方,我们做一个汽车,这个汽车光有一个底盘,一个骨架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发动机、变速箱、方向盘、内装饰、车灯、转向灯等等,后面这一大堆东西基本都与我们的全装修密不可分。所以呢主体结构要努力得往装配化、装配式走,全装修更要往装配式走。因为装修的装配化是不会影响到结构的主体安全的,尤其是厨房卫生间的全装修。我趁这个机会说一下,大概在20多年前,我们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都去建材城买木板,木工在房间里切割刷油漆,做成柜子做成门,一房间都是垃圾,尘土飞扬,味道大得不得了。现在厨房、门、卫生间、吊柜已经没有人去买木板了,那一种生产方式已经被淘汰了,现在都是相关人士去房间里量尺寸,海南的厨房、门、卫生间、吊柜有可能在广东、浙江生产,生产好后都是装配化工厂生产,模式化产品运到家里很快装好,也就两三个小时,全部装得干干净净,精度非常高,都是标准化生产。我们现在的厨房卫生间都是整体化的在工厂生产好,然后直接装进厨房卫生间。所以,我们未来的发展也要往这个方面去走。近一两年在全国范围内装配式全装修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是非常快的,我来给大家看一个数据,2019年全国全装修建筑面积2.4亿万平方米,18年是1.2万亿平方米,增长了一倍;18年装配化全装修的建筑面积全国才699万平方米,19年是4529万平方米,19年是18年的5.5倍。海南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绝对不允许再用落后的、建筑垃圾大量产生、人海建筑这种精度不高的建筑方式,应该推装配式建筑。
第六方面,《办法》逐步加强将参建各方责任管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包括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们要予以处理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甚至要列入黑名单,那么也就是说要形成诚实守信,质量第一这样一种理念,对于违反要求的要给与严肃处理,要让他要付出比较大的代价。
以上就是我对《办法》概括性说明,具体等一下丁飞局长再来说。我们认为对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行为,对于目前全装修遇到的质量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还会将对全省在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宣贯培训,对市县监督站进行指导,确保《办法》的全面落实。谢谢大家。
丁飞: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全装修住宅工程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本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琼建质〔2017〕131号)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将从2020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总共21条规定和6个附件,内容框架上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条到第五条,主要内容是说明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明确相关概念和各方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是第六条到第十一条,首先对全装修提出了总的标准和要求,全装修应按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造的要求实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内装修,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特别要求装修工程完成后,要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第二部分还对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与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第三部分是第十二条到第十五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竣工验收对分户验收的核查。核查由竣工验收组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根据不少于总户数10%的比例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其中顶层、底层每栋至少各抽查2户。第三部分对分户验收资料的内容和归档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分户验收资料需扫描为电子文件归档保存。同时还对分户验收相关资料的报送内容、交付要求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条款。
第四部分是第十六条到第十九条,主要内容明确了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的监管要求、参建各方存在违法违规与失信行为的处罚以及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等。
以上是对《办法》的基本介绍,具体的内容记者朋友可以现场翻看《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原文,我们现场都有发放。下面我再谈谈《办法》的几个创新点:
一是实施交接验收,明晰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住宅工程装修前已完成的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全装修工程的质量。为了划清土建施工单位和装修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保证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楼地面、外墙(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这一条有效避免了质量问题责任不清的情况,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二是实行样板先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全装修工程施工工序复杂,材料品种繁多,为有效控制全装修工程质量,《办法》规定实施全装修施工的单位,在进行全装修前必须完成具备交付条件的“样板房”,鼓励建设单位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区,以展示水电管线安装、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做法,明确了全装修所用材料及部品应与所完成样板房的标准一致,施工过程应采用与样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所购房产全装修的质量、工艺,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重点强调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与样板房一致,避免纠纷。市场上装修用到的材料林林总总,价格相差极大,同一个牌子,因为档次不同,价格相差数倍,也是寻常不过。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自然成为小业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办法》第十一条用了较大的篇幅对装修材料做出具体规定:第一,全装修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应与所完成样板房一致。第二,样板房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等应在其使用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包括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第三,样板房完成后,装修施工单位应绘制样板房装修工程完工图(以下简称完工图),完工图设备材料表应包括样板房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第四,原则上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不允许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装修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时,对实行预售房制度的商品住宅,建设单位应履行告知义务,应在装修变更前将变更原因和内容告知已购房者;建设单位还应提供三种以上替换产品供已购房者选择;变更后的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不得低于样板房的档次;应在样板房内公示变更信息;变更事项应签订购房补充协议。
四是强调了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我省属热带岛屿季风性气候,受东北和西南季风影响,常风较大,热带风暴和台风频繁。因为独特的地理气候,在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裂、漏、渗”困扰着我们部分消费者,为加强对“裂、漏、渗”问题的防治,《办法》强调要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提前发现有可能的质量隐患点,避免多雨天气发生渗漏。
陈曦: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之前请大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孟鑫耀: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首先,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分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并保证仪器的准确和正常使用;做好外墙(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办法》规定了分户验收工作小组应包括下列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长)和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和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
其次,实施现场分户验收。依据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及样板房等,严格落实“一户一验”,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内容包含户内验收(共16项内容)和公共部位验收。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须按外墙(窗)淋水试验要求进行淋水检查。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应当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上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加盖个人执业注册章。在填写《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时,应附上整改复查记录。
第三,资料报送。在分户验收全部完成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海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承诺书》等,报送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分户验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分户验收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分户验收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户验收表及分户验收汇总表中签字盖章是否齐全、验收小组查出的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完毕等;根据监督真实的情况,确定监督抽查内容和数量,抽查工程实体情况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异常等。
发现存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验收的分项工程内容不齐全,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或明显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情况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孟鑫耀: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和公共部位验收。其中户内验收内容包括:1.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2.室内空间尺寸;3.防水工程;4.门窗工程;5.顶棚与吊顶工程;6.墙饰面工程;7.楼地面饰面工程;8.细部工程;9.厨房工程;10.卫浴工程;11.电气工程;12.智能化工程;13.给排水工程;14.通风与空调工程;15.室内防火工程;16.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本办法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内装修,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设备管线、装配式吊顶、装配式墙面、装配式地面、装配式厨房、装配式卫生间工程等。公共部分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屋面、外墙面施工质量;楼(电)梯、通道及地下室车库等公共部分质量等。
孟鑫耀:近年来,健康宜居已成为业主们最基础的需求,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也引起我们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装修空气污染来源主要是装修材料,所以《办法》第六条对装修材料环保检测和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做了规定。一是全装修应当采用绿色环保、防火阻燃、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各项指标符合《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材料、部品和设备。二是施工单位应当对装修所用材料、部品和设备进行进场验收,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送检复验,并将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作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重要内容。三是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验和签认。四是装修所用材料的检测纳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监管。五是装修工程完成后,建筑设计企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从以上几个方面严禁室内空气污染超标。
孟鑫耀:本《办法》所指样板房属于实体样板房,是分户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筑设计企业应在装修施工前,对每种户型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样板房,宜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样板房,供购房者选择,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全装修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应与所完成样板房一致,施工过程应采用与样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实行“样板先行”的管理模式。
《办法》具体规定了样板房完成后的几点要求:一是样板房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等应在其使用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的内容包括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二是装修施工单位需绘制样板房装修工程完工图(以下简称完工图),完工图设备材料表应包括样板房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三是建筑设计企业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
样板房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2年。
孟鑫耀: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办法》的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为了使各有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办法》有较为全面准确的了解。下一步为保障《办法》的实施效果,一是我们在第二季度完成《办法》在全省的宣贯培训,培训对象含建筑设计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有关人员,各市县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了解和熟悉《办法》的内容。二是我们将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抽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帮扶指导各市县监督机构加强对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办法》中要求的样板房制度、交接验收制度,以及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对《办法》的实施情况做好跟踪评估,注意发现各种问题便于将来的继续修订调整,保证《办法》内容要求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